岚是我的挚友。
这个字的意思是山间的雾气,因我觉得她给我的感觉那么朦朦胧胧却又触手可及。
升初中那年,我们没有任何不舍。你将三页纸给了我,那三页纸上,是你说如果没有你,我不会写这些。
我犹记得,孩提岁月,你我脾性相近,一起玩闹的时候。
她说我和她是在玩沙时认识的。我没有印象。
岚的长相是极为讨人欢喜的,老师们都说她是天生的美人胚子,长发时有烟雨江南的淡雅感觉,短发时又有塞北之中娇骨天成的柔弱感。
岚习惯笑的明艳,她的笑能一下子笑到人的心里。我和她都是会把对方记在心上的人。
岚会筝乐,十指纤纤的模样,弹拨中眉中带愁的韵味令人对这曲子多有感触。
说起来,这蹩起的眉倒不是因为感受到曲中的悲伤,而是她并不爱弹琴,若换成她的话说,便是弹吉他多好,现代人都没什么兴致听古曲儿,古筝就是为了考级。
想想倒也有了七八年,这座友谊桥一直未有轰然倒塌,也是因为我们的互相包容吧,甚少争执,从不说谢谢。
真正的朋友应该就是这样,以心交心。也有一个词,我们叫的很欢:死党。
忽然想起多年前的一个雨夜。
我赢了她。她赢了她自己。她摊开作业本,看着密密麻麻的解题,我和她相视一笑。
夜已深了,雨丝落在我们身上。我和岚没有躲避。扔开书包,扔开这个永远无法丢弃的包袱,在操场上一圈圈地奔跑。
为何生出这种释放的念头,我和她都不知道,只是觉得心上有什么东西放下了,有什么东西拾起来了。
我又想起那一年,为了一张CD奔波两个小时的路程,那张CD在我们眼中便已不仅仅是个死物,而是一种信仰,对于它的追求。
哪怕是只能再听一次里面的曲子,也好。
说起来,我和她很是羡慕街头少年。他们像飞鸟一样,腾上自己的天空。至少在旁人眼里,他们不羁,他们张扬,他们的颜色缤纷。
我和岚并不想成为这样的人,有着那么多令自己骄傲也不乏后悔过的往事记忆,就够了。只要余生记得彼此,记得有个人在自己身后,在自己的生命里,栽种过一隅芳香。
岚说,站在世界的屋顶上,你就是最高的。
我还未到哪个屋顶观望,因我心中有个尘世。
那里,我看见她,微微眯着眼的模样,在最高的屋顶上,眺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