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村于我,是一种苦乐精神的培育,让我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得到快乐。天寒地冻时,在田坎、土坡间采摘折耳根(学名“鱼腥草”)的记忆千金不换。草本的清香固然令人心旷神怡。但孩子们的双手却被冻得通红。这种略带苦痛意味的快乐正是乡村快乐的本质。泥土钻入指甲缝难以清洗干净,这大概是土地对孩子执着的眷恋吧!泥土的芬芳带着生命的气息根植在人们的脑海里。寒冷、贫穷、破败、挣扎……我相信,在每个孩子的乡村记忆中,一定会有一些磨难的影子。顽皮的男孩在爬树时留下的疤痕,在多年以后,一定会成为心中的烙印,那是对大树热爱的烙印!苦难铭记快乐,铸造孩子苦中寻乐、乐中忆苦的苦乐精神。《青铜葵花》映照出的在生命困苦中不离不弃的兄妹情,早已远远超过了乡村恬淡的美丽。《草房子》里孩子冲破自卑、经历挣扎、在苦难中成长的故事,的确比一般的“纯美小说”来得厚重。乡村是没有“清欢”的,乡村只有“浊乐”。我在这方破败甚至贫瘠的土地上笑着、哭着,拣选着那些深入到血液中的快乐,以此获得洗礼与成长。正所谓,雪泥鸿爪,当下难再。坎坷流离,明日堪怀!乡村于我,是心灵的归宿。所谓“此心安处是吾乡”,这个乡村是我的祖先漂泊异乡的终点,也是我感知生活、理解生命的起点。乡村教会我安静,让我放下浮躁,仔细地凝望生命与敬畏时光,铭记历史与不忘初心。我常常凝视乡村的老屋,它与奶奶家新盖的洋房仅几尺之遥。老屋显得陈旧、破败。岁月在墙上剥落,青瓦白墙下的墙根已现出暗黄的墙坯。与高大明亮的新屋相比,我更爱低矮的老屋。老屋那佝偻着腰、饱经风霜的模样显得那样洗练、淡定。老屋与乡村,辛苦地哺孕了千千万万个“我”——大地的孩子。我们这些孩子长大后爱上了外面的世界,抛弃了老屋与乡村。可它们甘于被抛弃、被遗弃,但那坚实的臂弯却永远向孩子敞开:召之即来,挥之不去。乡村是我们心灵的根源,是我们最原始的父母。它整日孤独地守望,我们又怎能不心怀感恩、审视生命呢?既然乡村赋予了我们一颗初心,那我们就应该不忘赠予,不忘时时向过去致礼。有一首歌唱道:我的小时候,吵闹任性的时候,我的外婆总会唱歌哄我……拥抱快乐,感念奉献,心怀初心。城市里的我们啊,让飘泊浮躁的心回家吧!回到最初的美好。何处是归程?长亭更短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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