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的联想

高二/议论文/860字/403℃/2026-09-07 05:34

李煜这个南唐中主第六子,才气十足,但按当时嫡长子的袭位传统,它是不可能当上皇帝的。然而一心想成为词人的他却并不顺心,当他的几个哥哥都去世后,他不得不撑起整个唐朝。然而年仅25岁的李煜由于不懂得治国之道,不久就被宋太祖所捕。但是,李煜怎能自我平衡,他只能用自己的笔来发泄自己的苦闷:

红日已高三丈透,金炉次第天香兽。红锦地衣随步邹。佳人舞点金钗溜,酒恶时拈花蕊嗅,别殿遥闻箫鼓奏。

李煜的词充满了那丝丝哀情,只有在读过之后才能深深体会到。也许是因为感情流露得太厉害吧,我真的好喜欢他的词。

一旦归为臣虏

被捕后的李煜心情抑郁,日夕只以泪洗面,他用一首首泣尽以血的绝唱,来抒发自己的哀愁忧苦:

林花谢了春红,太匆匆。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。胭脂泪,相留醉,几时重。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。

可是他有时又是那末平静,在经历了天上人间的巨变之后,他又认真的忏悔:

四十年来家国,三千里地山河。凤阁龙楼连霄汉,玉树琼枝作烟萝。几曾识干戈!一旦归为臣虏,沉腰潘鬓消磨。最是仓皇辞庙日,教坊犹奏离别歌,垂泪对宫娥。

他为自己的无能感到内疚,为故国沦于己手而不安。在十五年的软禁生涯中,活着倒不如死了。虽然人活着可灵魂却早已死亡。仰人鼻息,寡廉鲜耻,那才是真正的昏君。可李煜并不是这样的,他用笔,用他富有的

才华发泄心中的愤恨,来反抗凌辱和摧残,来恢复自己被扭曲了的人格和尊严。

可是他还是因为那一首《虞美人》而被毒死了。但李煜那一首首泣尽以血的绝歌却深深地震撼了后人的心。

虽然是亡国之君,但李煜的才华却是不可否认的。他的悲剧命运和美学追求完美的融汇在一起。正因为这样,他才成为千古词坛的“南面王”。

我喜欢李煜的词,一种莫名的喜欢。总是在读他的词时心中有一股力量,一种想发泄但又发泄不出的力量。然而只有李煜的词才能给我这样的感受,这是任何词人多无法比的。

我也曾为李煜被捕而叹惜过,然而没有他那被捕后的生活又怎来得他那一首首绝唱?

李煜本来有词集的,可是已经失传了。而能确定的只有38首。这38首词,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。毕竟历史上还为他留下了那个词坛上无人能及的地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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